三亚市天涯区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三亚市天涯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三府〔2011〕158号),我中心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本中心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中心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一)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的具体地址为“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y.sany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中心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时限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别注明有效期限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信息,本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中心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单位
三亚市天涯区应急联动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市、区政府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镇美丽春天度假酒店一楼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914936
通信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镇美丽春天度假酒店一楼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本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中心邮寄或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中心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中心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中心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中心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中心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提供的与其他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中心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98-88914936,办公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镇美丽春天度假酒店一楼,邮政编码:57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