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信息化服务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三亚市天涯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年度工作报告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关
受理申请机构 :三亚市天涯区信息化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三亚市天涯区美丽春天小区2号楼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联系电话:88275774/88275776(办公室)
邮箱:tyqxxzx@163.com
邮政编码:572000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够确认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内通过检索、查阅,可以看到本机关信息公开栏。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