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六路周边配套绿化用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经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已经三届区政府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六路周边配套绿化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答:为加快做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六路周边配套绿化用地征收补偿和建设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参照三亚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三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六路周边配套绿化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收范围?
答: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六路周边配套绿化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坐落在天涯区海坡社区集体土地范围内。
三、《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土地、青苗等征收补偿标准,原则上执行《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三府规〔2025〕2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和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四、征收对象的认定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征收对象。在征收范围内权属属于天涯区海坡社区集体土地及其他人员的简易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五、征收补偿
本项目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具体如下:
(一)天涯区海坡社区集体土地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
(二)本方案征收对象的地上附着物,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三府规〔2025〕2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中没有补偿标准的,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执法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抢建、抢种及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打击。
(二)对影响征收补偿安置正常工作秩序,干扰、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自本方案批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配合征收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在项目用地征收补偿过程中需对本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