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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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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16:25 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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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经天涯区政府届第85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答:为加快做好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征收补偿和建设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参照三亚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范围?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HP03-04-0401HP03-04-02-0202地块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坐落在三亚市天涯区海坡社区居委会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房屋、建筑附属物和树木、青苗等征收补偿标准,原则上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四、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

(一)房屋及其他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房屋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版)》(三府〔2013〕43号)框架每平方米1250元、混合每平方米105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房屋装修按《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版)》(三府〔2013〕43号)标准进行补偿。

地上其他附着物参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版)》(三府〔2013〕43号)内相应的补偿标准执行。对特殊附属物(包括机械设备),经与产权人协调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经协调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二)青苗补偿:原则上根据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2021〕25号)的文件要求,采取青苗包干的方式,即5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由包干单位与天涯区政府或天涯区政府授权的职能单位签订《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补偿工作任务。

特殊苗木、苗圃,经与产权人协调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经协调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的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三)搬迁补助:按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

五、积极配合奖励

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积极配合进行清点、丈量和登记,在区政府发布本方案之日起10日内(含10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补偿款到账之日起10日内将房屋搬迁腾空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积极配合奖励;超期签约或超期腾空的,不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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