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原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23号)和《三亚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三府办〔2021〕2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制定了《三亚市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田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3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基本稳定合理。
(二)“田长制”组织架构。“田长制”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区政府和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二级、三级田长。
(三)主要任务。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占用耕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各级田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渠道,运用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进行全天候的动态监测监管,对于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行政村要依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的工作;加强项目用地服务指导,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活动,有效保障自贸港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三、要点解析
(一)“田长制”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区政府和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级、三级田长。
(二)二级田长是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二级副田长,由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三)三级田长是由村委会、社区、居书记(主任)担任。
(四)网格化监管是指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相互分离的形式。
(六)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是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通过对土地整治等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面积和新增粮食产能,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