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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办〔2022〕40号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村委会:
《三亚市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271号)等有关规定,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现就天涯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建立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以“田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将监督管理延伸到“ 最后一公里 ”,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底线意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和水平,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坚持从严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坚持权责对等。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利益调节和补偿制度,完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统筹、相协调,耕地保护权责相统一。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天涯区“田长制”责任体系,确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面覆盖。到2023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基本稳定合理。
二、“田长制”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田长制”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市政府、区政府、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
二级田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二级副田长,由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三级田长: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设置天涯区“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田长制”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级田长和“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以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各行政村设立的网格员,协助二级、三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行政村网格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二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三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月听取三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月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1次巡查、检查;对三级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按职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二级副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二级田长开展“田长制”具体工作。
三级田长对本行政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好无违建示范村建设,结合网格化巡查防控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行为(包括强占多占、非法销售等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非粮种植;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种植果树、挖塘养殖;非法建窑、建坟、填埋、采石、采矿、挖沙、取土、排放污染物、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行为,第一时间向区“田长制”办公室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建拆除、调解纠纷;协助指导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农房报建手续,开展农房报建“零跑腿”;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按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网格员负责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日常监督和管护,每周至少开展1次日常巡查,对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行为进行劝诫,在发现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行为后,及时向区“田长制”办公室上报相关情况信息。
三、主要任务
(一)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占用耕地,坚持能不占就不占,能少占就不多占,能占差的就不占好的。按规定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做到应剥尽剥,做到合理利用,严禁破坏和废弃耕作层土壤,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按时足额收缴耕地开垦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位。
(二)建立违法行为发现核查机制。各级田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渠道,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手机终端等科技手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进行全天候的动态监测监管。对于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巡查和实地核查,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和零报告制度,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实现巡查网格化、专业化、常态化,拓宽违法行为发现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依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查处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厘清责任边界,严格执法监管。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衔接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天涯区大部分村庄规划成果均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以上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执行;在符合多规合一或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积极为村民报建办理农转用手续,落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继续改进农房报建审批服务,进一步简化规范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报、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房报建“零跑腿”。加强项目用地服务指导,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活动,有效保障天涯区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三级田长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田长要严格落实省市政府有关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以“田长制”为抓手,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辖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强化考核监督。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辖区内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三级田长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辖区内耕地保护不力的三级田长,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问责规定的,尤其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依托“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公众APP等途径、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以及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和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