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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权归集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府〔2022〕264号)等规定,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13日和10月10日,先后两次将《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各为30日。根据意见我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鉴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亚市城市更新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三亚市“城中村”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工作指引><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三住建〔2023〕652号)相关要求,结合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实际情况,我区同时拟定了《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权归集补偿安置方案》。现将上述两个方案的修改稿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
附件2:三亚市天涯区吴春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权归集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蔡小智,8891108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