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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86-9/2021-0067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3-09
  • 发文字号:天府办〔2021〕2号
  • 发布日期:2021-03-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3-09 12:42:38

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府办〔20212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9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实施<海南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建质函〔20214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7号)以及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突出问题,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全面查清区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和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做好我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解决清查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特成立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倪少良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焕彬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员:何万先    消防队长

徐进宇    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徐鹏飞    市资规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王辉颖    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方方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万里浪    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冯潇慧    财政局副局长

               邓良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戴青云    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贤    民政局副局长 

                        杨仁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田文生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宝坤    区行政审批服务副局长

              林新光    天涯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冯焕彬同志任主任,杨仁强同志任副主任。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清查工作,对各成员单位清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适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相关材料报送市主管部门。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既有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在建房屋建筑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审批情况。既有房屋建筑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信息。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整治重点

(一)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市资规局天涯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天涯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牵头单位:市资规局天涯分局、天涯规划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九)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消防队,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专项清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6月底,边动员、边清查、边整治、边规范,同步进行。确保责任明确,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动员部署(2021310日前)

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本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审核汇总报送相关材料,并202139填写《三亚市天涯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联络员表》(附件5)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摸底排查(2021331日前完成)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专业机构召集我区城乡建成区范围内各村(居)委会书记、网格长进行摸排工作培训,并安排专员协调指导各社区)委会辖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分类统计并填写登记表(附件12),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区住建局做好排查工作。各村(居)委会分别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情况(附件12)及每月27日前将当月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隐患问题排查(2021531日前)

按照全面清查,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的要求,在完成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对照前面提到的9个方面做好协助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组织各村(居)委会及各方面力量,逐街逐户排查各类问题,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栋房屋一栋房屋地过,切实把问题隐患摸准抓准,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台账,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参与隐患排查工作,涉及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各村(居)委会分别于每周四将本周排查情况(附件12)及每月27日前将当月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整治(20231231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全面摸底排查的成果进行核查,按审查情况需现场核查的及时安排业务骨干到现场核对确认,最后形成问题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级工作安排及分工情况,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问题清单确定违法类别及问题整治牵头单位,整治牵头单位按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整治牵头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整治牵头单位分别于每周四将本周整改情况及每月27日前将当月清查整治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巩固整治成效(2024630日前)

在全面完成我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按部门分工职责对每栋房屋建筑审批及运营情况建档立卡,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防范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实施零容忍管理,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经典经验和做法,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和城市运行管理系统,探讨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7日前将当月巩固整治成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狠抓落实,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区城市建成范围内的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改、资规、住城、行政审批、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依规分别做好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消防、经营等方面清查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教育、科工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商务、旅文、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指导做好学校教育机构、工业厂房、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技工职业教育机构、交通场站、商贸服务业场所、旅文场所、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场馆等主管行业领域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改。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保障清查工作经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做好清查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两违整治工作有关成果数据纳入专项清查工作中。

(二)加强沟通,强化配合

要充分利用海南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开展的两违工作成果,并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实施。积极发挥城建档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数据信息作用,鼓励借助百度、高德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广泛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参与,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承担专项清查关键性技术支撑工作。

(三)边查边改,分类稳妥处置

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可能影响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有针对性的提请委托专业鉴定,确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清理出的问题隐患,按照分类稳妥处置的原则,优先整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隐患,再整治一般性违建问题。

    )强化督查,实施问责

    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的同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发挥总体协调和督办的作用,及时跟踪成员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舆论引导。

 

 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城市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登记表  

附件2:三亚市天涯区城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登记表 

附件3: 三亚市天涯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4: .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步骤流程图  

附件5:.三亚市天涯区城市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联络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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