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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233-8/2022-00081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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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01 09:32:10

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我局代天涯区政府草拟了《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我局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就《修订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时间:2022121日至20221211日;

二、反馈途径:一是将书面材料寄至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法制办公室(地址: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大院B栋一单元201室,联系人:杨志远,电话88911551),并在封面注明“关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的建议”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1450070541@qq.com;三是通过天涯区政府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附件: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附件2: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附件3:天涯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修订)

          附件4:拟继续有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5:起草说明

                                   附件6:政策解读

附件7:制定依据

                      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

                      20221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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