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①具有三亚市天涯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正在或准备实施种植,养殖,家庭手工业和零售业的农村残疾人(含农垦系统的残疾人)。
③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照《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农村低收入对象和参加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具有勤劳致富和积极创业意愿的农村残疾人,边缘户优先列入扶持对象,原则上三年内不能重复扶持。
1.需要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惠民一卡通或社保卡(均是残疾人)
2.流程:
(一)市残联下发三亚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后,由各村居的专干通知本村的残疾人填写《三亚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审批表》,并由残疾人提供身份证,残疾证,和建档立卡等证件的复印件上交的区残联,由区残联初审上交市残联。
(二)市残联根据初审名单进行下村实地考察并初步确认扶持对象,村专干把这些名单(公示材料)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并由区残联将统计表,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常住户口本,扶持发展生产协议书,惠民一卡通或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示材料)报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对扶持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扶持名单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做好资金发放和督导检查工作,资金拨付将通过“惠民一卡通或社保卡”的形式发放,以防止和杜绝将扶持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四)市残联在资金拨付后组成检查工作组对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督导和抽查,并拍照存档,留底归档确保扶持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上。
天涯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