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天涯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区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组织编制《三亚市天涯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标
(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明确指挥体系、职责分工和处置流程,确保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规范处置,防止扩散蔓延。
(二)控制危害,保障健康
及时采取医学救治、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措施,最大程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规范各项程序,做到应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避免盲目处置。
(三)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实现政府、部门、单位、村(居)、个人五方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高效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经济社会秩序、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亚市天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三、编制过程及背景
按照《三亚市天涯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要求和工作计划,2025年11月,在上级卫健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启动《预案》编制工作,通过参考上级卫健部门、区应急部门的相关材料,在收集、梳理、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预案》初稿。
2025年12月4日,形成《预案》第二稿。
2026年1月6日,形成《预案》第三稿。
2026年1月19日,形成《预案》第四稿。
2026年1月20日,第一次征求区各相关单位、各基层医疗机构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026年2月5日,征求涉及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平竞争的审查意见。
2026年2月25日,第二次征求区司法局、区财政局意见。
2026年3月6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同意印发《预案》。
四、主要章节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4个小节。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包括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等4个小节。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指挥机构、专项工作机构、工作机制等3个小节。
(四)监测、预警、评估与报告。包括监测、预警、评估、报告4个小节。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包括响应原则、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4个小节。
(六)善后处理。包括后期评估、善后处置、社会救助3个小节。
(七)物资、经费保障。包括物资储备、经费保障、法律保障等3个小节。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3个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