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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天涯区食品厂安置区回迁选房分配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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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5:07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食品厂安置区回迁选房

分配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三亚市天涯区食品厂安置区回迁选房分配补充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以下简称《回迁选房分配补充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亚市天涯区食品厂安置区回迁选房分配补充方案》?

答:我区目前食品厂安置区北区及南区剩余安置房源基本为楼层低、与回迁户需求户型不匹配原因导致长期闲置。且目前存有部分阳光海岸、东方花园及花园新村棚改项目回迁户因我区可安置房源缺口或历史遗留原因暂未选房,致使延长棚改临时过渡安置费继续发放的问题。为充分有效使用好食品厂安置区剩余安置房源,解决我区棚改等项目遗留未选房回迁户的安置需求,缩短临时过渡安置费发放周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天涯区征收改造项目安置房管理工作机制》(天府〔202194)、《关于印发三亚市食品厂(南区)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方案的通知》(天府〔202190号)、《关于印发食品厂安置区北区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天府〔202368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区开展安置回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回迁分配补充方案。

    二、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适用人群?

答:具有本次选房资格的回迁户,指因我区阳光海岸棚改项目85户因安置房源户型缺口问题、东方花园棚改项目30户及花园新村棚改项目105户因遗留问题暂未选择安置房的回迁户,具体户数以实际为准,后续相同情况的棚改或征地项目回迁户依据本方案执行。

    三、本次分配的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答:本次可选的安置房源为食品厂安置区北区及南区剩余房源(以下统称食品厂安置区),共23套,其中套内面积65.27㎡的单间3套、套内面积93.17㎡的一房两厅1套、套内面积124.2㎡的三房两厅17套、套内面积136.8㎡的四房两厅2套。后续回迁户清退的食品厂安置区房源依据本方案执行,具体套数以实际为准。

四、本次选房地点和选房顺序号如何确定?

 答:本次选房顺序按照《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安置区为食品厂安置区且签约靠前时间的回迁户优先原则进行选房。

   五、被征收户本人无法到场如何选房?

    答:选房对象如需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在通知选房前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一)本人选房。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选房应向指定工作人员出具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继承人选房。因原选户主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选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本次选房可选安置房面积和选房时间否有限制?

答:针对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产权置换套内面积再超15后仍无套内面积最接近的匹配房源供其选择的,允许超选大于套内面积15㎡选得食品厂安置区房源。

    七、选择安置房超选的面积如何结算?

答:具体结算差价按照《关于印发食品厂安置区北区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天府〔202368)第八条第(一)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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