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区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三亚市天涯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一、出台背景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省、市、区应急管理经历了理念的革新和体制机制的重塑。《三亚市天涯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作为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而提前制定的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降低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主要依据及出台过程
《预案》编制从2019年开始着手,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不同方式开展,编制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等新时代应急管理理念为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22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及实际工作情况,突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编制了《预案》。2021年8月以来,编制小组在区应急管理局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召开各村(居)委会以及各有关企业座谈会,收集核对最新数据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次,形成《预案》,于2021年12月16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防指挥部,通过专家评审。
编制小组根据专家评审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对《预案》进行法律审查和法核;2022年12月8日征求第三次意见;2023年2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2月对《预案》进行法律审查和法核;2023年3月20日征求了《预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意见;2023年3月31日,开展该预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复评工作;2023年8月18日形成了《预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10月7日对《预案》进行法核。
三、编制目标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新要求,指导全区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做好应急准备、多方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晰应急预案体系构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指导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有条不紊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明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原则、响应分级、组织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对照落实。
四、预案结构
《预案》主要由十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等内容。
第二部分基本概况及风险分析: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风险分析等内容。
第三部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区安委会、区安委办、成员单位职责、应急专家组、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行业领域安全事故专业指挥部、生产经营单位等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预案修编与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值班值守、信息管理、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内容。
第五部分监测预警:主要包括监测、预警等内容。
第六部分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信息报告程序、信息报告责任制度、事故信息续报等内容。
第七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现场救援、安全防护、扩大应急、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内容。
第八部分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事后恢复等内容。
第九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紧急避险场所保障、技术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其他保障等内容。
第十部分附则:主要包括奖惩和责任追究、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