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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小学教师集资楼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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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15:08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小学教师集资楼

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小学教师集资楼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方案》?

答:现有天涯区金鸡岭小学教师集资楼处于低洼地带,雨季时雨水直接倒灌进屋,导致集资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师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为消除该紧迫危险,保障教师住户居住安全及合法权益,扩宽学校教育活动空间,提升教学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天涯区金鸡岭小学教师集资楼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搬迁对象有哪些?

答:搬迁对象是指与金鸡岭小学签订《集资建房合同》,并具被搬迁房屋使用权的教师住户或其他合法继承人

三、本次安置房源有哪些?

答:吉阳区海螺一路南规划路同心家园二十九期或其他安置区。

四、本次选房原则有哪些?

答:选房地点:本次选房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大院A栋105号(天涯区住房保障办)内依法、依规开展选房工作。

预选安置房:由区住建局组织选房人进行预选安置房,并出具《预选安置房确认单》。

确认安置房选房结果:由区教育局、学校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搬迁现场进行拍照,予以确定选房人的搬离腾空时间,学校以此出具《腾空证明》。选房人可选的安置户型及面积,由区教育局、学校负责认定后出具选房人的《选房介绍信》并移交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根据《预选安置房确认单》与《选房介绍信》中明确的面积进行比对确认,对所选安置房面积匹配的,由区住建局出具正式《选房结果确认单》;如《选房介绍信》与《预选安置房确认单》内容中所选安置房面积超选等不符合本方案相关规定的,原出具的《预选安置房确认单》作废,并重新选房。

五、本次选房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看房

    选房前,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带选房人看房。

(二)发布选房公告

    通知具体选房时间、地点等事宜。

(三)核实身份

    选房前,选房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等相关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实登记。

(四)选房

    选房人按选房原则预选安置房源具体房号后,应在《预选安置房确认单》(一式两份)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五)选房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地点:金鸡岭小学公示栏

    (六)选房所需材料的手续

    选房人如需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事先本人填写委托书,并在选房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选房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等相关材料。   

2选房人放弃选房

选房人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的,应签订《放弃选房承诺书》,承诺放弃选择选房资格。

六、选房人无法到场如何选房?

    答:委托他人选房应向选房现场工作人员出具《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原选房人已故发生继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有真实有效遗嘱、遗赠的情况下,按照遗嘱、遗赠来确定选房人;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选房人需提供原选房人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安置房交付流程有哪些?

答:选房人与区政府签订《安置房购房协议》并缴纳购房款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安置房购房协议》、所缴费的《银行回执单》、《选房结果确认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319号,天涯区人民政府大院A栋105号(天涯区住房保障办)开具《安置房领取单》。

购房人领房前,需到三亚市物业信息和白蚁防治中心缴纳专项住房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建筑60元/㎡。

开具《安置房领取单》后,购房人应在当天内携带身份证、《安置房领取单》原件、《安置房购房协议》复印件、《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复印件和《缴纳专项住房维修资金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到安置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八、搬迁保障有哪些?

答:为缓解被搬迁人办理搬迁等事宜所需的时间压力,确保被搬迁人能尽快搬离集资楼,设定搬迁过渡期,具体如下:

自本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选择第一种搬迁安置方式的被搬迁人,搬离腾空房屋后将一次性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保障安置费。过渡期保障安置费按3000元/月/户的标准支付,共计9000元/户,用于被搬迁人在外自租住房。选择第二种搬迁安置方式的被搬迁人不给予过渡期保障安置费。

九、集资楼搬离的要求有哪些?

答: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自本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被搬迁人需在七日内搬迁腾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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