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试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准备,区应急管理局着眼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三亚市天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出台背景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省、市、区应急管理经历了理念的革新和体制机制的重塑。《三亚市天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作为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四大类突发事件的整体制度安排,此次编制《预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
二、主要依据及出台过程
《预案》编制从2019年开始着手,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不同方式开展,编制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等新时代应急管理理念为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规、规章及实际工作情况,突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编制了《预案》,强化了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21年8月以来,在区应急管理局的统筹安排下,编制小组部分成员3次赴天涯区,与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座谈交流,并组织召开各村(居)委会以及各有关企业座谈会,收集核对最新数据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次,形成《预案》(评审稿),于2021年12月16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防指挥部,通过专家评审。
编制小组根据专家评审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对《预案》进行第二次法律审查和司法部门法核;2022年12月8日征求第三次意见;2023年2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2月对《预案》进行第二次法律审查和司法部门法核;2023年3月20日征求了《预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意见;2023年3月31日,开展该预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复评工作;2023年6月1日形成了《预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8月14日对《预案》进行司法部门法核。
三、编制目标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新要求,指导全区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应急准备、多方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晰应急预案体系构架,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预案体系建设,提升预案编制质量,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推动防范应对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行动。
(三)明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原则、响应分级、组织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对照落实。
(四)推动应急管理更好地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应急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预案结构
《预案》主要由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应急预案体系构成、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主要包括区应急领导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专家组、村(居)应急组织机构、其他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联动机制等内容。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主要包括监测预警、预警等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包括信息报送、先期处置与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响应升级、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内容。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调查评估和总结、恢复与重建等内容。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指挥、通信、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经费保障、避难场地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其他保障等内容。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预案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与奖励等内容。
第八部分附则:主要包括预案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
第九部分附件:主要包括三亚市天涯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划目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