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
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被搬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和《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等有关规定,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28日在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发布了《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布了《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期限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
结合反馈意见,我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