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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和有关职工:
因我市的科研建设需要,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作物育种试验基地南岛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5〕140号)的要求,拟收回两家公司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辖区内,用地范围详见征地界址图(附件),项目总面积约486.025亩,涉及两家公司的土地面积分别为: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约41.509亩和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约444.516亩。
二、拟收回土地的项目用途为作物育种试验基地南岛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科研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进行补偿,青苗及附着物按《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的青苗和树木,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请出具确认意见。
特此告知。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