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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和有关职工: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4〕119号)文件要求,拟收回两家公司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辖区内,用地范围详见征地界址图(附件),项目总面积约3.9735公顷,涉及两家公司的土地面积分别为: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约3.0107公顷,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约0.5738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项目用途为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进行补偿,青苗及附着物按《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的青苗和树木,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请出具确认意见。
特此告知。
附件: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征地界址图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