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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 索 引 号: 00823286-9/2024-074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1-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更新时间: 2024-11-07 15:29:35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和有关职工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三亚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4119号)文件要求,收回家公司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辖区内,用地范围详见征地界址图(附件),项目总面积约3.9735公顷,涉及家公司的土地面积分别为: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3.0107公顷,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0.5738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项目用途为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三、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规定进行补偿,青苗及附着物按《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的青苗和树木,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请出确认意见。

特此告知。

    附件: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5-04地块征地界址图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11月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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