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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85143号建议的答复
哈志宝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回辉社区特地合理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府规〔2023〕9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农转用审批工作的通知》(三自然资〔2023〕98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应用平台,回辉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用途为非建设用地区域不具备申请农房报建条件。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林玲,882887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