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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四)》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 590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四)》(以下简称《方案》)经组织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并拟定。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现将《方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征收范围内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8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4种形式向三亚市天涯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电子邮件形式为扫描件)和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件形式:意见反馈的电子邮箱:342690822@qq.com
二、邮寄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四)征求意见”字样)。
邮寄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72000,联系人:王清秀,联系电话:88257610。
三、书面形式: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清秀,联系电话:88257610。
四、网络形式: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四)(征求意见稿)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