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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办〔2023〕38号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亚市天涯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大社区,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对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府办〔2022〕48号),区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天涯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潇(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谢贻发(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徐亮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符丹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应斌(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胡首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阳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傅建杰(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
杨程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 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雪亮(区财政局局长)
唐庆鑫(区教育局局长)
邱 婧(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冯焕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太乐(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涌波(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潇慧(区统计局局长)
张 恒(市生态环境局天涯分局局长)
徐进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徐鹏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黎仕芬(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符丽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廖树蕾(区环卫所所长)
麦世科(区园林绿化所所长)
各大社区、村(居)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天涯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天涯分局局长张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天涯分局副局长刘丹阳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三府办〔2021〕280号)相关要求,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3.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和检查。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承担“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统筹、监督、指导和调度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3.负责分解市级下达涉及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限,协调督促各部门按照任务
分工开展工作。
4. 负责调度、收集、汇总天涯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发生工作变动后,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