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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天涯小镇旅游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天涯小镇的旅游秩序管理,营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天涯小镇管理工作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天涯小镇,是指本区马岭社区中心街区225国道以南至海边,东至天涯海角西门,西至三亚金莎海景酒店范围的区域。
二、天涯小镇内民宿、餐厅等商铺及住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及时清扫地面;制止乱吐槟榔水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堆放垃圾、乱倒污水、乱贴乱挂、乱堆放杂物、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
三、天涯小镇区域内电动车等应严格按划线车位停放,禁止从事非法租赁电动车业务。
四、严格落实2023年1月19日实施的《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天涯区马岭社区中心街区实行步行街管理的通告》,分时段交通管控,每日06:00-24:00禁止除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通行;每日00:00-06:00开放车辆通行。
五、天涯小镇区域内运行的四轮或四轮以上电动观光车辆等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登记并获得合法牌照,其他未经注册和未获得合法牌照的四轮或四轮以上电动观光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且驾驶员须取得相应驾驶资质。
六、天涯小镇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等建筑的立面须符合小镇改造风貌管控要求,采用地中海风格,以“蓝+白”为主色调。
七、违反本通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省、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通告由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