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即日起正式恢复安居房资格审核工作。
《三亚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正式印发实施,对三亚安居房申报年龄、户籍、社保或个税、居住年限、房产等条件均作出相应调整。公告明确,自新办法出台后,2026年1月前通过资格审核且经公示合格的安居房轮候家庭购房资格不再保留,如原轮候家庭对安居房项目仍有购买需求,可按照新安居房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登记,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安居房项目登记、申报资料提交方式也有变化。申请人关注“三亚住建”微信公众号后,在对话框下方点击“智慧住建”,选择“智慧房产”,进入业务中心找到安居房意向登记入口,即可进行意向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亚市安居房分配模式,由原“先审核后登记、分配”调整为“先登记后审核、分配”。各安居房项目将设立专项轮候库,申请家庭仅能选择1个项目进行意向登记。已在某一项目完成意向登记的家庭,如对其他安居房项目有购买需求的,须先退出原登记项目。
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申请家庭,请及时关注各安居房项目意向登记公告,了解具体申报条件和登记时间安排,按要求完成意向登记和材料提交。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