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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台10条措施 加强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三个同步”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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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09:08 三亚日报数字报

记者11月13日从三亚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三亚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单位出台《关于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三个同步”协作机制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充分运用好“线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协商、案件同步办理”工作机制,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措施》共10条,针对当前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挖”得不够透、“打”得不够全、“治”得不够细等问题,从提前介入、共商案情、强化责任、协作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切实达到“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协同高效”的目的。

《措施》明确,公安机关在初查涉黑涉恶犯罪事实时,一并对涉黑涉恶滋生的土壤及可能存在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同步进行侦查,既查犯罪事实,又查“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后,优先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工作,确保与涉黑涉恶案件同步调查侦查,同步审查起诉,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措施》规定,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公检法等部门研究关于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滋生的原因及涉及“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移送情况,督促办案部门深挖“网伞”线索。检察机关在审查涉黑涉恶案件时,要一并对可能存在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进行审查,发现涉及“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措施》还完善严肃追责相关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指出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管辖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后,有关部门将集中优势,进一步深入联动办案,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高标准实现“三个同步”,推动“扫黑打伞”同频共振。

(记者黄世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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