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将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
分类清理时间为7月1日至11月30日
4月10日,记者从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日前,三亚市出台了《三亚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对象和范围。其中,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治理。
清理整治范围在三亚市中心城区区域:北至三亚绕城高速、南至大三亚湾、东至吉阳片区、西至塔岭。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集中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培训、排查建档、分类清理、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其中,分类清理阶段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按工作流程依法完成对废弃汽车的清理处置。
通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分步实施、长效管理”的废弃汽车综合治理体系,使三亚废弃汽车明显减少,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安全和环境隐患基本消除,市容市貌更加整洁。
(记者郭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