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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 索 引 号: MB0Q1140-8/2025-0567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涯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8-2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8-28 18:25:18

天涯区民政局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民便函〔2025212号)要求,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全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具体公告如下:

一、经查,天涯区共计20僵尸型社会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请上述僵尸型社会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对清理整治名单有异议的社会组织,可在以上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接受监督检查,逾期视为无异议;也可向业务主管单位说明情况,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书后,报天涯区民政局申请保留;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向天涯区民政局提交说明材料,申请保留。对于上述组织,天涯区民政局将下达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可根据激活程序进行激活

三、被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天涯区民政局将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海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办法》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在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过程中,发现偷税漏税的移交税务部门查处;发现存在违法犯罪情形、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置,防止以罚代刑。同时,天涯区民政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僵尸型社会组织录入或移出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和三亚市信用信息平台。


附件:天涯区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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