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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民便函〔2025〕212号)要求,拟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全区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具体公告如下:
一、经查,天涯区共计20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请上述“僵尸型”社会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对清理整治名单有异议的社会组织,可在以上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接受监督检查,逾期视为无异议;也可向业务主管单位说明情况,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书后,报天涯区民政局申请保留;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向天涯区民政局提交说明材料,申请保留。对于上述组织,天涯区民政局将下达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可根据激活程序进行激活。
三、被列入“僵尸型”的社会组织,天涯区民政局将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海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办法》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在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过程中,发现偷税漏税的移交税务部门查处;发现存在违法犯罪情形、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置,防止“以罚代刑”。同时,天涯区民政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僵尸型”社会组织录入或移出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和三亚市信用信息平台。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