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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按照三亚市“制度建设年”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制度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天委[2021]251号)工作安排,经二届区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区“制度建设年”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涯区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区级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和实施主体;区级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

区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清单内容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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