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港湾公寓D级危房临时转移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临时转移安置方案》?
答:港湾公寓经专业鉴定已被确定为D级危房,随时可能发生坍塌、墙体脱落等严重安全事故,对居住和经营其中的群众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同时,危房状况也会导致房屋及屋内财产面临损毁风险。为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让居民在过渡期间有稳定的居住保障、商户能减少停产停业损失,特制定本《临时转移安置方案》,对港湾公寓内相关人员进行临时转移,并提供合理的安置补偿。
二、《临时转移安置方案》的转移范围、时间是什么?
答:港湾公寓范围内的产权人、实际居住人、租户等相关人员。转移时间为2026年2月5日24时前。
三、《临时转移安置方案》的临时转移安置标准是多少?
答:(一)港湾公寓D级危房范围内住宅房屋的临时过渡安置标准
相关住宅房屋的产权人可在货币临时过渡安置和房屋临时过渡安置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1.选择货币临时过渡安置:按3600元/户/月的标准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临时过渡安置期为3个月,以产权人签订临时过渡协议并搬离所在房屋之日起计算。临时过渡安置期3个月届满后,上述港湾公寓D级危房具体处置方案仍未发布的,继续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费,直到港湾公寓D级危房具体处置方案发布为止。
2.选择房屋临时过渡安置:房源暂定为吉阳区亚龙湾人才基地,临时过渡期暂定为3个月,后续视港湾公寓D级危房处置情况确定。产权人选择房屋临时过渡安置的,按照产权人实际住房套数或相似面积给予相应套数或相似面积过渡性安置住房。临时过渡安置期3个月届满后,港湾公寓D级危房具体处置方案仍未发布的,产权人可继续使用政府统一提供的临时过渡安置房,直到港湾公寓D级危房具体处置方案发布为止。安置房仅供港湾公寓产权人在特定过渡阶段临时使用。
(三)港湾公寓D级危房商铺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如商铺涉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补偿标准按本《临时转移安置方案》印发之日起前一年的月平均营业额的8%计算,营业额以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申报金额为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为一次性发放费用,港湾公寓D级危房商铺产权人不享有住宅房屋的临时过渡安置标准。
(四)搬迁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标准为3000元/户,一次性结清搬迁补助费。
(五)其他说明
若未来针对港湾公寓实施房屋改造、征收补偿、城市更新补偿或其他法定补偿中,包含性质相同或类似的临时安置补助项目或费用的,则本次已领取的安置补助或项目在最终补偿总额、补偿方式中予以相应抵扣。产权人与租户、实际居住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及相关事宜,由产权人与租户、实际居住人员自行协商处理,产权人应妥善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本次危房转移安置工作。
四、《临时转移安置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转移地点
港湾公寓危房居民转移由市住建局统筹协调转移安置场所。
(二)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转移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三)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转移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转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临时安置工作,为转移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后续处置说明
本方案仅用于临时转移安置,港湾公寓D级危房的具体处置方案,需进一步研究确定后发布,在此期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将封闭港湾公寓危房,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或再次返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