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三亚市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以下简称《回迁选房分配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亚市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
答:为切实做好三亚市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分配工作,保障安置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三亚市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天府〔2017〕254号)、《三亚市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天府〔2018〕6号)、《三亚市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天府〔2017〕253号)、《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天府〔2021〕273号)、《三亚市天涯区征收改造项目安置房管理工作机制》(天府〔2021〕94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征收项目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回迁分配方案。
二、《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适用人群?
答:本次参与选房的对象,是指已签订我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改项目、西岛地中海项目一期项目以及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选择“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补偿方式,且《协议》中明确安置至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一期)的被征收人。
三、本次分配的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答:西瓜村、芒果村棚改安置区(一期)位于凤凰路与回新路交叉口,共25#栋,待分配安置房总套数2076套,其中户型两房两厅692套、三房两厅692套、四房两厅692套,住宅建筑总面积224136.7㎡,套内总面积177448.8㎡。
四、本次选房地点和选房顺序号如何确定?
选房地点:西瓜村、芒果村棚改安置区(一期)内。选房时间:2022年7月(具体选房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因西瓜、芒果村棚改项目被征收范围较大,且被征收户均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选房人的正式选房顺序号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从小到大依次开始选房。西岛地中海项目一期、海南西环高铁用地项目第三批次选房人按照与征收项目签约发放的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选房,如未发放选房顺序号的,由区住建局按照签订《协议》时间先后顺序分发,如签订《协议》时间相同,则由该部分选房人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
第一批次:西瓜、芒果村棚改项目属于羊栏、羊新村委会、三亚市户籍的被征收户。
第二批次:西瓜、芒果村棚改项目属于海坡西瓜村、芒果村户籍、儋州户籍等其他具有选房资格的被征收户。
第三批次:西岛地中海项目一期、海南西环高铁用地项目的被征收户。
五、被征收户本人无法到场如何选房?
答:本人无法到现场选房可委托他人选房,受托人需出具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因原选房人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选房人需提供原被征收人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本次选房可选安置房面积和选房时间否有限制?
(1)集体土地上的被征收户:按照“建筑面积”作为“置换单位”进行选房;
(2)国有土地上的被征收户:按照“套内面积”作为“置换单位”进行选房;
(3)选房人可选安置房面积:按照签订《协议》中明确的户型、套数和面积,相对应匹配至西瓜芒果安置区(一期)中面积接近的户型进行匹配选房,但超选原则上不得超过套内/建筑面积15㎡,具体选房面积如下:
A.集体土地回迁户:
序号 |
《协议》 约定置换面积 |
可选户型 |
可选建筑面积的房屋 |
1 |
80㎡-90㎡ |
两房两厅一卫(B1、B2) |
79.56㎡至88.54㎡ |
2 |
90㎡-110㎡ |
三房两厅一卫(A1、A2) |
92.03㎡至109.42㎡ |
3 |
110㎡以上 |
四房两厅两卫(C1、C1’) |
120.79㎡至133.24㎡ |
B.国有土地回迁户:
序号 |
《协议》 约定置换面积 |
可选户型 |
可选套内面积的房屋 |
1 |
60㎡-75㎡ |
两房两厅一卫(B1、B2) |
68.73㎡至69.65㎡ |
2 |
75㎡-80㎡ |
三房两厅一卫(A1) |
79.5㎡至80.13㎡ |
3 |
80㎡-99㎡ |
三房两厅两卫(A2) |
85.94㎡至86.25㎡ |
4 |
100㎡以上 |
四房两厅两卫(C1、C1’) |
104.35㎡至104.81㎡ |
(4)由于回迁户《协议》约定安置面积与本安置区实际面积存在差异,对于选择多套安置房,最后一套或多套的剩余选房面积超选建筑/套内15㎡仍不够选得《协议》所约定安置房的可采取以下二种办法进行选房:
A.超选超过建筑/套内15㎡以上予以按照《协议》所约定户型进行选房,所超选的面积按照所处项目的货币补偿方式及金额含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退还我区,此办法仅适用于《协议》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回迁户。
B.少选到其他户型进行选房。
(5)选房人在选房过程中如匹配户型的房源数量已选完,可允许超选或少选选择其他户型房源进行安置。
(6)选房人的选房面积与西瓜、芒果棚改安置区(一期)现有户型面积不匹配的按《协议》总安置面积进行选房或统筹安排至西瓜、芒果棚改安置区(二期)进行安置。
选房时间为2分钟,选房人未能进行选房或选房超时的,自动进入本批次末尾号选房。截止至最后一批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进行选房的,则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待全部选房完后从剩余房源中抽签房号。
七、选择西瓜、芒果安置区(一期)安置房的面积如何结算?
答:(一)集体土地上的被征收户选房补清安置房面积差额
1.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积的补清差价:
所选安置房差额建筑面积在5㎡以内(含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建筑面积超过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所超选的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5平方米。
2.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或“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小于《协议》安置面积的补清差价:
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差额将根据所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货币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3.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积的具体情况和补差方式:
(1)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协议》约定的产权置换部分建筑面积,所超选的建筑面积同时小于或等于《协议》约定的货币补偿部分建筑面积的,所超选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户按所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货币补偿标准结清差价并退款。
(2)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协议》约定的产权置换部分建筑面积,所超选的建筑面积同时大于《协议》约定的货币补偿部分建筑面积的,所超选的建筑面积等于《协议》约定的货币补偿部分建筑面积的部分,被征收户按所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货币补偿标准结清差价并退款;超选建筑面积大于《协议》约定的货币补偿部分建筑面积的部分,5㎡以内(含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建筑面积超过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征收户选房补清安置房面积差额
1.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积的补清差价:
所选安置房差额套内面积在5㎡以内(含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套内面积超过5㎡的,按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所超选的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5平方米。
2.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或“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小于《协议》安置面积的补清差价:
所选安置房套内面积差额将根据《三亚市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西瓜芒果村棚改国有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的货币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3.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积的具体情况和补差方式:
(1)选择的安置房套内面积大于《协议》约定的产权置换部分套内面积,同时小于或等于原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超选的套内面积按被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比,折算成相应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后,按《西瓜芒果村棚改国有征收补偿方案》货币补偿标准结清差价并退款。
(2)选择的安置房套内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协议》约定的产权置换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差额,按被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比,折算成相应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后,按《西瓜芒果村棚改国有征收补偿方案》货币补偿标准结清差价并退款;超选套内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部分,5㎡以内(含5㎡)按西瓜芒果安置区(一期)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套内面积超过5㎡的,按西瓜芒果安置区(一期)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八、本次选房的被征收户未在此次可选房源选择安置房的如何处理?
答、选房人在选房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所限,有全部或部分安置面积未能安置的,未完成安置的面积由选房人签订《安置区安置资格放弃承诺书》主动承诺放弃在西瓜、芒果安置区(一期)选择安置房。对于被征收户主动承诺放弃的安置面积部分,可选择以下安置办法进行解决:
(一)参与到西瓜、芒果安置区(二期)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方式安置西瓜、芒果安置区(二期)回迁选房方案执行。
(二)接受调剂,安置至其它安置区,具体安置区以被征收户与我区签订新的安置补充协议为准。
(二)与我区签订补充协议,按所处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九、被征收户如何办理领房手续以及领房后是否还有其他手续需要办理?
答、选房人结清住宅房屋差额面积差价后,被征收户携带身份证、结清住宅房屋差额面积银行回执单原件及《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到天涯区棚改办开具《安置房领取单》,并携带以上材料到安置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被征收户还需自行到三亚市物业信息和白蚁防治中心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60元/㎡。
十、《安置区安置房分配方案》的实施步骤?
答、主要分为五个环节:
(一)选房资格认定
(二)被征收户实地看房
(三)被征收户选房
(四)结算安置房差价款
(五)被征收户领房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