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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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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20:10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三亚市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以下简称《回迁选房分配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亚市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方案》?

 答:为切实做好三亚市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合理安排现房,保障棚改、征地项目的序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涯区征收改造项目安置房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天府〔2021〕94号)及我区各棚改、征地项目等有关方案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征收项目安置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回迁分配方案。

    二、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适用人群?

答:具有月川安置区安置房安置资格对象,是指已签订天涯区棚改、征地项目的被征收户,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四个类型:

     第一类:因《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所约定的回迁安置区房源不足或户型不匹配需要改签安置到月川安置区的被征收户。

  第二类:在我区开展的选房安置工作中因户型问题无法满足安置需求,并签订《放弃选房资格承诺书》愿意改签安置至月川安置区的被征收户。

    第三类:我区早期棚改、征地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久未安置的被征收户或原为市政府负责征收的项目被征收户,交由原河西区管委会或我区解决其后续安置问题的。

 第四类:各棚改、征地项目组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安置至月川安置区的被征收户。

    三、本次分配的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答:东岸棚改安置区位于丹州北路,共分为东岸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三个地块分开进行建设,本次回迁分配的安置房主要为地块一165套、地块二216套、地块三1204套,共计分配安置房总套数1585住宅套内总面积约12万㎡,实际可分配房源按市住建局、吉阳区政府最终交付的房源数量为准。以上面积均为规划面积,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四、本次选房地点和选房顺序号如何确定?

    选房地点及时间设在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北路东岸棚改安置区内

选房顺序号按各棚改项目组签约发放的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选房。未发放选房顺序号的,由区住建局签订协议》时间分发,如签订《协议》时间相同,则由该部分选房人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

 五、被征收户本人无法到场如何选房?

 答:本人无法到现场选房可委托他人选房,受托人需出具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因原选房人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选房人需提供原被征收人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本次选房可选安置房面积和选房时间否有限制?

    答: 1.根据“异地安置”奖励原则,按照签订协议》的产权置换约定套内面积的基础上增加10%的面积安置奖励。

     2.按照签订协议》的产权置换约定的套内面积×110%进行选房每户可以自由进行超选,但不得超选大于套内面积15㎡

     3.对于已签订《协议》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回迁户,因个人家庭原因需要将部分“货币补偿”更变为“产权置换”的,可退还我区相对应的“货币补偿”部分面积本金及相关利率(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予以增加可选房源安置面积。

 4.回迁户签订两个或以上《协议》并选择两套或以上小户型安置房的,可在选房时用多套置换面积合并选得一套大户型安置房。有选房顺序号的回迁户,合并后的选房顺序号以排序最靠后的选房顺序号为准。

 5.《协议》产权置换约定的套内面积×110%,再加15后仍无匹配户型供选择时,允许超选大于套内面积15㎡选得月川安置区满足其安置需求的现有户型安置房,超15㎡的结差价格按月川安置区套内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

选房时间为2分钟,选房人未能进行选房或选房超时的,自动进入本批次末尾号选房。截止至最后一批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全部选房完后从剩余房源中抽签房号。

 七、选择东岸安置房超选的面积如何结算?

答: (一)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积×110%的补清差价

所选安置房差额套内面积在5以内(含5的部分,按月川安置区套内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套内面积超过5部分,按月川安置区套内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二)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的,并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小于《协议》安置面积×110%的补清差价

所选的安置房套内面积去除10%的异地安置奖励后的应补差套内面积标准按照所处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货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三)被征收户《协议》性质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的实际选择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安置面×110%的补清差价

所选择安置房套内面积的应补差的套内面积小于或等于《协议》选择“货币补偿套内面积×110%”的部分再扣除10%的异地安置奖励后按原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比,折算成补差的建筑面积后,所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货币补偿标准结清差价并退款应补差的套内面积大于《协议》选择“货币补偿套内面积×110%”的部分,按5㎡以内(含5㎡)月川安置区建安成本单价结清差价;差额面积超过套内5的,按月川安置区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四)领房:回迁户办理好房屋结清差价程序后,凭《银行汇款回执单》《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现房协议)》、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天涯区棚改办开具《安置房领房单》,回迁户凭《安置房领房单》到安置区物业处办理入住手续。

 八、被征收户如何办理领房手续以及领房后是否还有其他手续需要办理?

答、选房人结清住宅房屋差额面积差价后,被征收携带身份证、结清住宅房屋差额面积银行回执单原件及《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到天涯区棚改办开具《安置房领取单》,并携带以上材料安置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被征收户还需自行到三亚市物业信息和白蚁防治中心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60元/㎡

    待回迁户所选的安置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出具后,安置房实测套内面积大于安置户所选房屋规划面积的部分根据实际超选情况按东岸安置区建安成本或市场评估价值实行多退少补;小于的部分按处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货币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安置区安置房分配方案实施步骤

    答、主要分为五个环节:

    (一)选房资格认定

    (二)被征收户实地看房

(三)被征收户选房

    (四)结算安置房差价款

(五)被征收户领房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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