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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求《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代拟稿)》及《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4件)》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我局代天涯区政府草拟了《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代拟稿)》、《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4件)》。现我局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就该代拟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
二、反馈途径:一是将书面材料寄至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法制办公室(地址: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大院B栋一单元201室,联系人:杨志远,电话88911551),并在封面注明“关于《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意见、建议”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1450070541@qq.com;三是通过天涯区政府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附件:
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代拟稿)
附件2: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4件)
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