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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提示函
三亚市天涯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现就做好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示要求
1.公示主体:全区所有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2.公示位置:小区主出入口、公告栏、单元大堂等醒目位置。
3.公示方式:采用固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收费明细表或网络平台等形式。
4.公示内容:
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要求;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依据;
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电梯、消防等专项设施维护检测费用;
水电等代收代缴费用明细;
投诉报修渠道及处理流程。
5.动态更新:收费标准或项目调整时,应及时公示并说明情况。
二、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督管理
1.各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2.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把信息公示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3.对拒不公示、违规收费等行为,将依法处理并视情公开通报。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共同营造透明规范的物业服务环境。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