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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 索 引 号: 32407925-3/2025-051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更新时间: 2025-04-08 10:59:00

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监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以群众的获得感检验集中整治成效。

二、成立整治小组

成立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整治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吴清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正汉 局党组成员

成 员:孙 桐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其建 工作人员

陈泰山 工作人员

黄 川 工作人员

黄 智 工作人员

李天宇 工作人员

牟轩伯 工作人员

吴泰逸 工作人员

李海燕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起草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组织承办有关会议,受理投诉举报,负责专项活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将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部门,起草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行为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不到位,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等。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开,未向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未及时向消防、执法部门报告。

(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行为

1.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擅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进行经营收益,擅自利用小区电梯投放经营性广告,擅自改变或利用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经营收益等。

2.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3.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4.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包含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选举,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或不配合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及整治步骤

2025年4月至12月,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5日前)

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广泛宣传,在住宅小区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整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积极协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协同开展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16日-4月30日前)

组织所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市住建局推送的问题清单,持续深入开展自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25年5月1日-10月31日)

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涉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事项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对履约不到位且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同居(村)民委员会引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九百四十六、九百四十七、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程序予以解聘,做好退出和移交工作。对于经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其拒不退出的,引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经过法院诉讼、执行程序,提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督导检查阶段(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群众投诉项目和未及时落实整改的项目进行抽查,在抽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对整治工作推进较慢、不见实效将进行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重点督办、公开曝光。

(五)阶段总结(2025年11月1日至12月底)

按照上级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邮箱:0898-88911095,tianyawgb@sina.com

举报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319号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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