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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114号
FUALLANYIQING:
本机关于2026年7月23日依法对你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319号《立案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319号《立案通知书》,内容是:本机关于2026年7月23日依法对你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319号《立案通知书》因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海坡嘉和国际公馆别墅A2栋建设共计91.27平方米,第一处为房屋一楼加建面积为
19.5 平方米,第二处为房屋二楼加建面积为32.76平方米,第三处为房屋后侧封闭阳台面积为5.82平方米。第四处为房屋三楼加建面积33.19平方米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张启春、容碧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319号《立案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张启春、容碧联系电话:17789757863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1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