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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27号
王后平 :
本机关于2026年3月24日依法对你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33号《立案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33号《立案通知书》。
内容为:经初步调查,你在三亚市天涯区河西路汇林水苑三期C1栋(15栋)101 房、17 栋 101 房擅自加设围墙、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邹巍、胡国强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如你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3 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3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邹巍、胡国强 联系电话: 0898-88911059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