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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57号
刘国军: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2日依法对你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罚告字〔2026〕第5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罚告字〔2026〕第5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未取得用地审批非法硬化旱地4平方米、其他园地605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4平方米、合计占用土地623平方米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经案审会讨论,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你限期30天退还涉嫌未取得用地审批非法占用合计623平方米的土地。2.责令你限期30天拆除涉嫌未取得用地审批非法占用合计623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旱地、农村宅基地、其他园地上的建设物,恢复土地原状。3.对你涉嫌未取得用地审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处63500元罚款,大写陆万叁仟伍佰元整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 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听证申请的,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天涯综执罚告字〔2026〕第5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高正伟、徐志芳 联系电话:88911071
联系地址: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