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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
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强拆告字〔2025〕第14号
三亚市金鸡岭路129号领海小区(原海天花园)4号楼一楼架空层部分公共区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围合封闭成房间,占地面积58.5平方米建筑面积117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 12 月12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 2025 年 12月 12日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