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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对天涯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合接待活动党员群众第19号意见和建议的答复(三综执天涯函〔2025〕243号)
  • 索 引 号: 32404248-5/2025-066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关于对天涯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合接待活动党员群众第19号意见和建议的答复(三综执天涯函〔2025〕243号)

更新时间: 2025-07-29 09:11:40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综执天涯函〔2025243 签发人: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关于对天涯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合接待活动党员群众第19号意见和建议的答

潘国姝(党代表):

您接待陈先生党员群众提出的“关于美丽新海岸无证出租经营电动车的问题,目前小区内物业掌握的出租电动车数量98辆,实际数量预计达到200辆以上。占用架空层公共区域停放,占用业主充电桩,造成业主停车充电不便。出租电动车数量众多,有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两年已向所有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曾经有8个部门到小区联合执法,但是没有改变现状。物业服务单位没有执法权,无证出租经营的都是小区住户,请求政府部门对这些经营者的出租车辆进行查处和管控。”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分局办理此事项。

2025年2月1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架空层,未发现电动车充电及私拉电线充电情况。

2025年2月20日,天涯区消防局牵头组织天涯区住建局、执法局、三亚湾社区及小区物业人员,就电动车停放架空层问题开展现场勘察并召开座谈会。消防部门提出方案:要求物业预留10个轿车停车位,临时解决业主电动车停放需求,并制定临时计划。但物业现场表示需全体业主表决通过方可执行,未予同意。现场要求物业提前公示告知业主相关事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2025年5月27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小区物业现场核查时发现,小区内存在电动车租赁商户,当即责令商家将租赁车辆撤离小区,禁止占用公共区域违规开展租赁业务。2025年5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核查,在物业工作人员配合下,查看了5栋楼的停车位置对比,发现有明显自行整改效果,现场车辆停放有序,已经无电动租赁电动车乱停放占用停车位行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两代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565

(联系人:张启春,联系方式:1778975786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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