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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强拆告字〔2025〕第11号
伍志忠(三亚山嘉旺农家乐饭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55号(三亚市凤凰路消防救援支队旁)三亚山嘉旺农家乐饭庄建设①铁皮棚面积约393平方米(共三处);②砖混结构简易平房约372平方米(共五处);③场地水泥硬化约964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经报请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于 2025年 6 月 11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 2025年6月11日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