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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5〕第20号
三亚和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5〕第20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5〕第20号,内容是:经初步调查,你(单位)涉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三亚市天涯区扎南村委会新村小组三亚和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石铁矿存量未销号“两违”图斑(图斑号:TY198A16690)地块上建设9处简易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郭宜昌(21020399004)、李进良(21020399024)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你(单位)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5〕第2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郭宜昌、李进良 联系电话: 0898﹣88911211
联系地址: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