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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对三亚洋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三亚洋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申请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为了保证贵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经研究,同意贵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如下:
一、对以下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总经理1人,营销总监1人,合计2人。
二、对以下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销售经理1人,美工1人,运营主管1人,库管1人,计调2人,海乘主管1人,安技副经理1人,未满500总吨船长4人,船长2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轮机长1人,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3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6人,未满100总吨船长1人,未满750千瓦轮机长4人,未满500总吨水手2人,质量安全经理1人,质量安全主管1人,合计33人(综合计算工时以年为周期计算)。
三、上述岗位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执行时间
从2026年6月23日至2027年6月22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的,应按规定再次申请。
四、相关要求
(一)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请贵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被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告知劳动者。同时,要严格按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