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改项目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等规定,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13日在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了《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布了《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二)(征求意见稿)》,期限为30日。
现将修改后的《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二)(修改稿)》公布,具体内容附后。
附件:三亚市天涯区抱坡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二)(修改稿)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