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8603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傅爱红代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由原建设单位主导单位宿舍小区日常管理的立法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傅爱红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答复意见。
一、认同建议核心内容
代表反映的单位宿舍小区管理缺位问题客观精准。此类小区长期处于失管状态,衍生出环境卫生恶化、安全隐患突出等系列问题,严重制约基层治理效能。建议提出的“由原建设单位牵头主导日常管理”模式具有显著优势:一方面,原单位与职工住户存在天然组织纽带,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另一方面,单位在人力调配、资金支持等方面具备资源优势,可快速改善小区基础条件。我区完全支持通过市级立法确立原单位管理主体责任,从根本上破解“三无小区”治理困局。
二、措施建议
(一)开展全域普查建档
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全面开展专项调查,重点核查房屋产权归属、原单位存续现状、社区当前管理成本及可激活单位资源等核心要素,建立“产权单位-小区现状-管理主体”三张基础清单。
(二)实施分类管理机制
1.对存续单位,通过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其组建管理团队、保障管理经费等法定义务;
2.对已改制或撤销单位的小区,由国资中心联合属地社区实施临时托管;
3.对混合产权小区,推动建立“原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代表”三方协同管理机制。
(三)构建长效保障体系
设立治理专项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通过社区申报渠道拨付使用;将单位履责情况纳入辖区单位评优评价体系;建立“社区常态巡查-职能部门督办-国资应急托底”三级联动响应机制。
三、立法配套建议
建议市级立法重点明确以下事项:一是强制存续原建设单位承担宿舍小区管理主体责任。二是赋予社区居委会对单位管理行为的监督权限。三是明确管理标准(含安保、环卫、设施维护等基础服务清单)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其建;8891109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