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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立案通知书
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252号
浦少平:
经初步调查,你在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委会焕合小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麦钊、周蓉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你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麦钊、周蓉联系电话:0898-889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