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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浦少平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248-5/2026-0749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6-12
  • 发文字号: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93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浦少平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6-12 17:21:00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93号

浦少平:

本机关依法对你分别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252号)、《廉政监督告知书》;于2026年5月19日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询通字〔2026〕第22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责停(改)通字〔2026〕第341号)。

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四份文书,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案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252号)主要内容:本机关已对你在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委会焕合小组涉嫌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芒果树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二、《廉政监督告知书》主要内容:本机关执法人员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如你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通过填写廉政监督意见邮寄至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212号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科,邮编:572000。

三、《调查询问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询通字〔2026〕第223号)主要内容: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一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土地权属证明及相关合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等资料。逾期不到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本机关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三亚天涯综执责停(改)通字〔2026〕第341号)主要内容:经查,你涉嫌在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委会缓和小组,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芒果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予以改正违法行为,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恢复土地原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的书面文本,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麦钊联系电话:0898-88911211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世纪花园2区2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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