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立案通知书
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250号
黄其伟:
经初步核查,你在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委会高福小镇悦府6幢101室存在擅自减少居民区绿地面积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麦钊、周蓉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你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联系人:麦钊、周蓉联系电话:0898-88911211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