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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朱银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248-5/2026-075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6-17
  • 发文字号: 三亚天涯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437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朱银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6-17 17:39:37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亚天涯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437号

朱银芳: 

经查,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将架空(花池)部分围合封闭改建为房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予以改正。R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66221500分之前改正。

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自行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将架空(花池)部分围合封闭改建为房间的建筑物拆除、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本机关将于整改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情况进行复查。若你(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有合理理由需要延长整改期限,应在整改期限届满前与联系人说明情况;经联系人同意的,复查期限相应延后。拒不改正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

政处罚。

联系人: 陈敏、林鸿杰联系电话:0898-88911059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1号

备注:该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签收人,一份存卷备查。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6年6月15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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