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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亚天涯综执责停(改)通字[2026]第303号
黄其伟:
经查,你(单位) 涉嫌擅自减少居民区绿地面积 的行为,违反了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依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予以改正。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之前改正。
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限期内恢复原状
本机关将于整改期限结束后 三 个工作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情况进行复查。若你(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有合理理由需要延长整改期限,应在整改期限届满前与联系人说明情况;经联系人同意的,复查期限相应延后。拒不改正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联系人: 麦钊 、 周蓉 联系电话: 0898-88911211
联系地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 5 月 19 日
备注:该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签收人,一份存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