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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6〕第22号
吉林省田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22号《立案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22号《立案通知书》,内容是:经初步调查,你单位承建的三亚市天涯区布山湖畔共享农庄暨那会村民小组宅基地盘活利用项目施工期间拖欠陈邵亚、韩云、杨华3名工人工资合计77378元,经本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陆大钰、黄运硕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你单位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6〕第122号《立案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黄运硕、陆大钰联系电话:0898-88267200
联系地址:三亚市凤凰路319号天涯区政府2号楼一楼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