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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
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三亚海韵度假酒店1#、2#楼及酒店大堂进行加建、改建。经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明确,该项目1#、2#楼及酒店大堂存在违法加建、改建的问题:擅自将1#、2#楼首层架空部分封闭为经营性房间,造成增加计容面积3900.2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经报请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于2026年1月8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2026年1月8日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印章)
2025年12月29日